一、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委托人在产品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跟信托公司、投资顾问或代销机构联 系,获取信托合同进行签署,并提交相关证件;

二、委托人汇款:委托人在产品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将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通过银行汇款到该信 托产品指定的托管银行帐户;

三、委托人取得合同:在认购产品成立后,或日常开放日认购后,在合同规定的N个(一般为10个)工作 日内,委托人将取得由信托公司签署并盖章的有效合同。
备注:
若委托人为自然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2)委托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户名需与身份证为同一人)复印件一式两份(该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 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账户);

(3)委托人的信托资金划入认购账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XX认购XX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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